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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开年找工作谨防“陷阱”
时间:2011年2月28日 作者:楚天金报
 又是一年求职季,江城大大小小的人才市场沸腾起来。招聘会上,有将从大学校园走出来的稚嫩面孔,有饱经生活沧桑的农民工,也有踌躇满志谋求更好发展的跳槽族。然而,接踵而来的各类现场招聘会、各种花样百出的网络招聘,在给求职者提供了机会的同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招聘企业,却在招聘和签约过程中悄悄设下陷阱。

    那么,如何才能在求职过程中规避“求职陷阱”呢?人力资源专家献计,帮您远离种种骗局。

    微博求职“面试”遭遇“女猎头”设局 

    “具有8年销售从业经验,从事过6年快消行业的销售管理工作……有意者,请与我联系。”记者发现,利用时下最火的微博平台传播,成了如今最潮的求职方式。

    登录各大网站的微博,“微博简历”数量不少。曾在汉口青年路一家公司做销售的陆羽,正尝试着用微博为自己找一份销售主管的工作。他仔细填写了工作履历、获得的成绩和兴趣爱好等,此外还附上了自己真实的住址和联系方式。陆羽说,在微博上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圈子,其中有不少是企业负责人。通过一段时间的全面撒网,陆羽也的确捞到了不少“鱼”。

    前几天,一个自称是某大型人才机构猎头的女士打电话给陆羽,约他到某酒店大厅面试。一开始,对方简单聊了一些话题,但无一与工作或行业有关。陆羽认为,对方是在从侧面了解自己,并没有起疑心。面试快结束时,陆羽觉得自己很适合对方的用人要求,而对方开出的20万元年薪,让他有些飘飘然。

    这时,自称是猎头的女士提议开一瓶红酒庆祝,陆羽欣然答应。半杯酒下肚,陆羽突然来了困意,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陆羽醒来时,女猎头已不知去向,而他的手机、钱包,还有手表都不见了。

    陆羽事后找到女猎头所说的人才公司,对方却告诉他,该公司没有那个女士,而且近期并没有委托猎头招聘。陆羽恍然大悟,但后悔晚矣。

    【建议】

    人力资源专家于健提醒求职者,面试前一定要注意验证信息的真实性,提防求职陷阱。正规单位面试,一般会将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若招聘者在指定的街道或酒店接待,求职者就要特别小心。在收到招聘单位的面试邀请电话时,务必先上人才网站核实一下这个企业的资料;对方如果用手机跟你联系,必须索取对方的固定电话,面试前尽量通过对方的固定电话预约面试时间和了解企业信息。同时,不要在微博上发布过多的个人信息。

    盲目签下合同 遭遇霸王条款

    前不久,武汉某大学4名女生,经一家中介所介绍,到汉口劳动街一家民营企业应聘秘书。当时该企业给学生口头承诺,月薪3500元,外加年终奖金;工作满一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晓晓是这4名女生中的一员。据她讲,当时很激动,一个刚毕业的毛头学生,能挣这么高的薪水,等于是天上掉馅饼。

    入职后,晓晓等人依照企业的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又交出身份证、户口证明、档案等。虽然她们当时觉得没必要,但求职心切,还是照办了。不久,大家发现上当。

    原来,她们的月薪确实是3500元,但是在工作中,必须完成合同上没有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客户打电话响三声不接罚款500元,桌椅没有摆放整齐、超过一厘米罚款200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后,实际发到手里的只有可怜的700元,连武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

    大家要求集体辞职,该企业却称,需缴纳1万元违约金,否则就不退还身份证等证件。最后,经有关部门协调,才拿回证件。当晓晓给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出示该企业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这些合同根本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假合同,没有加盖企业公章。

    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这4名女生所去的那家中介,也是黑中介。

    【建议】

    人力资源专家于健表示,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猎头、职介机构和人才派遣公司等,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主要载体,也是求职者找工作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五大主要途径。此案例警示,初次求职者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到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而且还要对应聘单位进行详细了解,一定要谨慎对待。与用人单位洽谈时,要大胆和用人单位商谈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内容;洽谈成功后,一定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劳动合同,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原件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名为考察能力 实为借招聘卖货

    去年7月,刘佩毕业于武汉某高校,在汉阳一家职介所交了60元钱后,被推荐到汉阳某化妆品公司做业务员。该公司承诺每个月付2000元底薪,外加带薪年假、公费旅游和五险一金。刘佩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三天后,就前往公司报到。

    公司负责人告诉刘佩,新人有三个月试用期,合格才能留下。经过一系列的产品培训,刘佩很快被“洗脑”,坚信该公司产品具有相当大的品牌优势。培训结束后,刘佩及一同培训的同事被要求单独去“实践”,目的是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并要求先交300元的保证金。

    然而,经过几天的推销,刘佩没能成功卖出一件产品。原来,这些产品根本就无法推销。更可恨的是,他在网上查询之后,发现这个写满外文的“国际知名品牌”根本就不存在。这只是该公司采用“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的手段。发现上当后,刘佩联合同事一起找公司理论,要求退费,公司却要求他们提供收款单据,否则免谈。

    “公司原本就没有给过我们收据。”刘佩和其他同事只好吃“哑巴亏”,有苦说不出。

    【建议】

    高级职业指导师柴荆介绍,一些皮包公司,经常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通过缴纳保证金等手段,以达到推销自己产品的目的。求职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管对方提出多么诱人的高薪,不管对方把自己的产品夸得多么好,只要提到交钱,求职者就一定要警惕。

    因为一个正规的单位,是不会通过这样的途径来考察新员工的。遇到借招聘之名推销产品的情况,求职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公司招而不聘 原是为财不为才

    去年,刘薇从武汉某高校毕业,在经历了一番艰难的求职经历后,终于通过了一家商贸公司客服文员的面试。

    面试后的第二天,刘薇就到公司报到,并进入试用期。上班第一天,刘薇被要求先交360元的服装费,然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工作。交费后,刘薇同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条款中还特别注明:如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不予退还服装费,费用由自己承担。

    一周后,公司又通知刘薇参加培训,要求缴纳260元的培训费,并告诉刘薇等一批求职者,提供培训的是从美国回来的专家,在业内有多年经验。刘薇觉得机会难得,交了钱并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公司以组织体检为由,又收取体检费200元。

    然而,费尽周折,刘薇最终被告知“能力不符合要求”而被公司辞退。这时,刘薇要求退还所交的费用,但被拒绝。巧合的是,刘薇发现,当初一起进来的同学,也都遇到类似情况。

    事后,刘薇反省了一下公司每次通知交费时的情景,“当时我确实犹豫了一下,但是转念又一想,不能因为几百元而失去学习和工作机会,谁知最终竟落入陷阱”。

    【建议】

    高级职业指导师柴荆介绍,目前正值大学生找工作高峰期,部分学生在就业压力下“饥不择食”,模糊了双眼,让不法分子或心怀叵测的人有了可乘之机。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谨防三大招聘陷阱:收费陷阱、试用陷阱和口头承诺陷阱。我国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求职者在遇到招聘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三思而后行。
来源:楚天金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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